〔記者歐素美后里報導〕張小姐今年初誤闖后里收費站ETC車道,
被罰1200元,不料,因未補繳80元過路費,最近又收到3000元罰
單,她質疑政府一罪兩罰很不合理;后里收費站表示,一切依道路
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辦理,民眾有疑義可申請查明申訴。
這名基隆市的張小姐表示,年初她開車行經后里收費站時,因適逢
農曆過年,高速公路車輛很多,一時誤闖ETC車道,不久即收到
1200元罰單,自認倒楣繳款了事,但最近竟再接到3000元罰單,原
因是欠繳80元過路費。
張小姐指出,收費站重複罰款很不合理,她向收費站提出申訴,收費
站人員表示,曾以掛號寄發催繳單,因當事人逾期未繳納才開罰。
張小姐說,她從頭到尾沒收到催繳單,因家裡經營餐廳,出入人員複
雜,根本不知是誰收了信,而且1200元罰款都繳了怎會積欠80元,被
罰真的很冤枉,而且收費站作法也有圖利ETC私人財團之嫌。
對此,后里收費站人員表示,1200元罰款是誤闖ETC車道,3000元罰
款則是欠繳過路費及掛號信郵資等,一切皆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
辦理,且帳款歸公庫,何來圖利?
后里收費站人員說,張小姐若認為自己未收到掛號信不應被罰,可向
收費站申請查明當初是誰收了她的掛號信,若經證明收件人與其沒有相
干,將無需罰款。
所以,很明確囉~~~
若遇上述狀況,肯定是2張罰單哦~~~
請大家務必注意^^